bbbb2000年,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完成了人口计划,生育率继续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人
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九五"期间(1996~2000年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阶段,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从高出生、低
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我国已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以江泽
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
出发,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
、邓小平人口思想。各地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计划生育
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坚持综合治理人口
问题,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
经济、消除贫困、提高妇女地位、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家庭幸福等有机结合起来,初步探索、形成了
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在此期间,各地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大
多数地区基本扭转了主要靠突击活动、补救措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状况,全国基本实现"三为
主"。"三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管理机制等到改进和完善。通过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民群众是
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得到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九五"期间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
国新世纪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2000年11月1日进行的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人口为
126583万人,比1990年7月1日进行的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13368万人增加13215万人,增长
11.66%,平均每年增加127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7%。共有家庭户34873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人
口为3.44人,比"四普"时的3.96人减少0.52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6.74。0~14岁人口为28979万人,占
总人口的22.89%,15~64岁人口为88793万人,占总人口的70.15%,65岁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
人口的6.96%,与"四普"时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39个百分点。汉族人口为115940万人,占总人口的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总人口
的8.41%。与"四普"时比,汉族人口增长了11.2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16.07%。每10万人口中具有
大学、高中、初中和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分别为3611人、11146人、33961人、35701人,文盲人口(
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8507万人,文盲率为6.72%,比"四普"时的15.88%下降了9.16个
百分点。城镇人口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09%,比"四普"时上升了9.86个百分点。
bbbb大政方针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中发[2000]8号,以下简称"《决》")。《决定》明确了我国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后,人口与计划
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指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
长期性和艰巨性;阐明了进一步解决人口问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提出了21世纪
前10年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方针政策;明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发展的方
向和措施。
中央于2000年3月12日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 、朱钅容基总理作了重要讲话,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充分认识这些工作
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况,坚持不懈地抓下
去。江泽民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完备的调控体系,努力稳定低生
育水平。要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有利于计划生
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群众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
健等科学知识的普及,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抓
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的关
系,从根本上扭转部分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局面。把优生优育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努力
普及这方面的科学知识,以利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要抓紧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力争在
2001年颁布实施。朱总理强调,计划生育工作要加强城乡基层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坚持以宣传教育为
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改进服务方式和态度,严禁少数基层干部带头超生和出卖生育指标
以谋私利。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逐步
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在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文
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向上,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强对西部地区卫生、计划生育建设的支
持力度,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2月发表了《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白皮书。白皮书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在人
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相协调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人
口问题及发展趋势,阐述了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的战略目标、行动措施以及对人口与发展的基本观点
和原则立场。
国家计生委召开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初步明确了"十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基
本思路。主要目标是:全国人口控制在13.3亿内,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9‰,计划生育率达到
85%以上,生育水平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普遍开展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保持在83%以上,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较大幅度地降低可能预防的、高发的出生缺陷发
生率,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趋势等到控制。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全面落实,初步实现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基本思路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题,以
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
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中央《决定》提出的工作要求,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
事业发展。
bbbb法制建设
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抓紧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
,2000年有关部门抓紧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研究的论证工作。2000年,国务院法制办将该法列入
审议计划,就国家计生委提交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送审稿)》先后征求了23个省(区、市)和
33个部门的意见,多次与国家计生委一同就立法中的有关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并赴基层调研,对送
审稿进行修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始终积极支持并及时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彭
佩云副委员长主持召开立法汇报会,讲座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国家计生委把《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同时列为重点工作。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
办做好两个送审稿的修改工作,继续组织基层干部和专家深入研究有关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
与相关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与优惠措施、
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管理、机构的性质/服务范围/执法
主体、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达成了
共识。另一方面,抓紧《条例》的协调工作,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构成,服务机构的性质及其
服务范围,执法主体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生殖健康教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
反复协调,经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多次协调、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取得重
要进展。同时,科技部门组织制定了与《条例》配套的规章、规范、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初稿,为《条
例》出台后的执行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国家计生委还制定下发了《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关于反腐败抓源头的实施意见》等部门规章。
针对一些地方多次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国家计生委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七
个不准"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紧急通知》,对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执法
检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再次提出具体要求。召开10省市计生委主要领导参加的依法行政工作会
议,认真分析发生恶性案件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明确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召开贯彻
《立法法》暨依法行政研讨会,交流各地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的经验,以推动各地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
bbbb综合治理
2000年,全国各级计划生育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
参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大多数省区市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
》的实施意见。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过程中,注重加强部门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加大人
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与创新力度,完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保障投入,稳定队伍。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建立与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
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国家计生委与山东省计生委联合在青岛、泰安、滨州、潍坊等4个地市进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在计划生育的管理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用人机制、利益导向
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并将于2001年逐步扩大到其他省区市。同时,国家计生委
就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人口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问题、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出生婴儿性别比、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生殖健康
产业、投入保障机制等制约和影响计划生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课题开展研究,提出政策建设。在此
基础上,重点进行"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明确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目标
和基本政策框架。
国家计生委继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落实,对强化流入地、流出地的管理职责
,建立"两地"协作制度,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和综合
治理的工作机制,提出明确的要求。各地在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探索出
新的经验,山东济南"警民连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宁波等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管
理与服务的经验取得良好效果。
国务院增补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为国家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许多省
(区、市)调整和充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了对相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
责的考核。国家计生委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明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问题,各
级计划生育部门配合统计部门搞好宣传,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bbbb基层工作
2000年,国家计生委下发了《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主要标志》,对云南、
广东、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省(区)落实"三为主"规划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各地继续狠抓"三为
主"方针的落实,到2000年底,全国已基本实现"三为主"。
为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计生委重点加强了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
的指导与规划,在甘肃兰州召开了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明确了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
生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国家计生委与国家民委联合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计
划生育工作会议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总结了多年来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经验,提
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表彰了53个全国少数民族计划生
育先进集体,160名全国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国家计生委下发了《计划生育系统实施对口支援
的指导意见》,组织东部和城市地区对西部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对口支援,与国家民委联合下发
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国家计生委组织力量,分赴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广西、新疆、重庆等省
(区、市)深入调研,总结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
困难、问题和解决的途径,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争取有关的优惠政策。国家计生委对西部
地区的经费投入实施大幅度倾斜,并组织实施了西部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装备计划生育
流动服务车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分批装备了700辆流动服务车。经过各级努力协调,中央
和西部各省(区、市)制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规划,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加强。
国家计生委高度重视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多次派人赴安徽省调查研究,了解该省农村税费改
革工作的进展和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影响,就如何保障乡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保障基
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队伍的稳定,向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要求各地计划生育部门
积极参与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安徽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在确保农民
负担减轻的前提下,一保计划生育,二保义务教育;保留乡镇计划生育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行政编制
;规定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一般不与卫生院合并,并确定3~5名事业编制;将村计生专干单列,
由"村聘村用"改为"乡聘村用、县管档案",报酬由乡镇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和规范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将原由乡镇统筹支付的计划生育费用列入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从政策上保障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经
费。这一系列措施,使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稳定和加强。各地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国家计生
委的要求,借鉴安徽省的经验,积极参与当地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取得了
明显成效。
按照国家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近20个省(区、市)于
1999年开始进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试点,国家计生委2000年召开的部分
省试点工作汇报会表明,一些地方把社会抚养费逐步由计划生育部门代收代缴,向由银行和信用社收
缴过渡,实现票款分开、收缴分离,将原有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做法,向全部上缴县
级财政过渡,最终实现社会抚养费的收缴与使用彻底脱钩,取得了较好效果。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大部分省级
计生委机构改革,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保持了相对稳定,人员精简比例一般为10~30%。海南省计生局
从卫生厅独立出来,并从副局级升格为正局级。上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计生委公开选拔司局级领导干部,在直属单位全面实行聘用制。不少地方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全国计划生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
活动,国家计生委表彰了全国100个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3000个乡、村、中心户计划生育优秀个
人和10名"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进一步得到加强。国家计生委通过组织举办省、地级计生委主任
研修班、培训班,着力提高计划生育部门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对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计划
生育教育培训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各省区市基本完成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三年教育培训规划》提出的
目标。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学历教育进一步扩大,2000年底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大专、中
专在校学生达到3万人。
bbbb宣传教育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决定》发布后,国家计生委及时编写下发了宣传提纲,与中宣部联合召开学
习贯彻《决定》的电视电话会,举办首都人口学界学习座谈会,协调中央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全
国各地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重点,贯穿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活动之中。各级党委、政府
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带头学习,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各地把《决定》作为重要
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层层组织培训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
会宣传,各地主要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掀起了学习宣
传《决定》的热潮。通过学习宣传,各级干部对中央《决定》的重大意义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战
略地位、奋斗目标及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广大群众的
婚育观念在明显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国家计生委在四川广安召开邓小平理论思想学习研讨会,协调再版《邓小平人口思想学习纲要》,继
续推动邓小平人口思想的学习和宣传,国家计生委与中央党校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系统人
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通知》,对党校开展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明确任务和要求,编写《党校
人口理论简明读本》等教材,召开全国党校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会议,部署"十五"期间党校人口理
论教学和科研工作。
以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国家计生委在江
西省南昌市召开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汇报会暨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
展。在全国16个城市开展的"男性健康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协助北京电影制片厂完成《新甜蜜的
事业》的摄制,实施"1500精品工程",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与国土资源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
开展的"为了美好的明天"人口资源环境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
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20周年之际,国家计生委组织了一系列社会
性宣传活动,召开纪念公开信发表2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全国文明幸福家庭摄影大赛。组织全国
计划生育家庭代表座谈会,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3
3个计划生育家庭代表。各地围绕"7.11"世界人口日和《公开信》发表2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国家计生委组织了人口新闻奖评选活动,100篇作品获奖,与有关机构合作在全国7个县开展了预防艾
滋病宣传教育项目。
bbbb科学技术与服务
国家计生委分别召开了全国优质服务现场研讨会和生殖保健经验交流会,提出了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出生缺陷干预和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就是根据中央《决定》
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为新时期实现人口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
供技术保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县(市)已扩展到800多个。全国各地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与服
务,努力推行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全国开展为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和生殖
保健服务,农村60%的地区开展"三查"活动,查出常见妇女病患病率高达50%以上,其中一半以上的妇女
得到初步治疗。
为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修订教学大纲、学
科指南。2000年国家计生委举办各级技术人员培训班10余期,培训学员近千名。为了提高群众健康意
识,国家计生委组织了数期科普宣传和生殖健康教育展览,参观人次近15万。编制了《省(市)、县
、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装备标准》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装备用品目录》、《药品产品目录》,
进一步规范服务站管理、建设和技术服务。为了加强西部地区服务站建设,国家计生委组织企业捐赠
了价值338万元的设备用品。
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基础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973计划,计划生育基础研究的投入大大增加。科技攻关
项目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加强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为阵地的现场研究,包括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
保健新技术引性研究和推广性研究及前期安全性研究,尝试将现场科学研究项目与产业化试点项目相
结合,为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对实现事业带产业,产业促事业的局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bbbb国际合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取得较好效果。《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
白皮书的发表,向国际社会展示了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伟大成就,以及贯彻国际人口与发展会
议行动纲领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国内外新闻媒体对此作了客观报道。圆满完成南南人口与发展伙伴组
织第六届年会在北京召开的承办任务,通过会议交流、展览和组织现场参观,使伙伴组织成员国了解
和感受到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政府间的双边交流进一步扩大,张维庆、杨魁孚
、张玉芹、赵炳礼等委领导分别率团访问了日本、马来西亚、香港、突尼斯、英国、埃及、土耳其、
瑞典、丹麦等国家和地区,宣传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探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青
少年性教育、人口数据分析等方面进行合作的途径。越南、伊朗、英国、日本、美国、印度尼西亚等
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来宾以及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等机构的代表访问了我国。国家计生
委加强了对32个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县的指导和管理,总结交流了项目工作的成绩
与经验。完成与日本家庭计划国际协作的成绩与经验。完成与日本家庭计划国际协力财团第五同期合
作项目的评估工作,第六周期项目开始进行。完成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中的评估工作,决定今后
双方合作围绕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进行。通过接待外国记者采访基层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制作对外宣传品、组团出国培训和考察等途径,进一步改善了我国计划生育的国际形象。
bbbb主要问题
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交通规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
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中央《决定》指出的"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
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部分党政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中盲
目乐观、满足于现状的情绪较为突出;西部大开发中的人口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解决人口问
题缺乏总体考虑和具体有力的措施;部分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尤其是服务能力不强
、服务条件较差、管理不严格的地方问题较为突出,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尚未实现"三为主"的要求,由
于计划生育引起的恶性事件还时有发生;许多地方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计划生
育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尚未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对流
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与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的局面不相适应,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
尚未很好成行。关闭该页